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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煨番薯和炒栗子外,昔日香港的街頭美食還有魚蛋、豬大腸、炸豆腐和雞蛋仔(呈小型雞蛋狀的窩夫餅),以及用拉糖絲和花生碎製成的鬆脆龍鬚糖等。
自香港開埠以來,就有小販在街上出售食物。早期的小販已踏遍城中小路與斜巷,兜售時令蔬菜、鹹魚和新鮮屠宰的肉類。不論男女,都以抑揚頓挫的腔調高聲叫賣。曾在香港傳教的英國牧師J Nacken在一封寫於1873年的書信內,就曾將這種情景形容為「叫賣之聲不絕於耳」。
他觀察到華人普遍早起,且在信中寫道:「但賣粥的小販起得更早,在日出前 一至兩小時已經起來。」他又描述小販如何利用竹製扁擔,將兩個木盒挑在肩上;每個木盒裡放著一鍋白粥,以小型炭爐加熱:「白粥的配料甚多,包括豬紅、魚片、豬腰和肉片等,還有加入桑白皮或薏米同煮的白粥,選擇十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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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50年代,除了流動小販之外,還出現了數以百計的「大牌檔」。這些以鐵皮搭建的小屋,外層髹上綠色,大多在碼頭和工廠區一帶出現,為推動香港經濟起飛的工人提供價廉物美的平民美食。現在成為香港特色的「豉油西餐」,以中西合璧的豐膩口味見稱,其發源地就是大牌檔。而火腿通心粉或煎午餐肉三文治配熱奶茶,更是大牌檔早餐的首選。
在香港街頭擺賣的小販數目不斷增長,到了1970年代,數目已逾50,000人,令街道擠得水泄不通。政府於是推行小販發牌制度,安排他們在指定地點擺賣,但是牌照不能轉讓。結果,這種措施最終令整個小販行業面臨衰落和消失的命運。
對於熟食小販而言,末日更早出現。除了賣煨番薯的小販和少量大排檔外,法例規定任何人必須在固定舖位內售賣熟食,不得在街上擺賣。於是,此後有人若要出售滷水珍肝或臭豆腐等熟食,就要租用固定的舖位。近年來,政府積極活化夜市,特別是以廟街一帶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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