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中國內地
入境及檢疫要求
入境限制
- 持有簽證簽發日期為2020年3月28日之前的外國國民不准入境
- 持有居留證或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證的外國國民不准入境
豁免入境限制
- 持有外交、公務、禮節或C簽證的外國人
- 外國國民來中國從事必要的經濟、貿易、科學或技術活動; 出於緊急人道主義而來中國的外國公民可在中國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
- 持有簽發日期為2020年3月28日或之後簽證的外國公民
- 持有中國內地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公民
- 外國人士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出且目的為「工作」、 「個人事務」或「團聚」之中國居留證
檢疫措施
- 所有乘客都須在入境後的首站進行醫學篩查及檢疫14天
- 所有入境北京的乘客在政府指定設施接受強制檢疫14天後,將須要繼續接受額外7天隔離及7天健康監察
簽證限制
- 所有免簽證過境服務均已暫停。 當中包括:
- 24/72/144小時免簽證過境
- 海南30天免簽證
- 通過上海港的外國遊輪團免簽證15天
- 針對來自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團的廣東144小時免簽證
- 針對來自東盟國家旅遊團的廣西15天免簽證
- 此外,已暫停向日本、新加坡及文萊國民提供免簽證待遇
出發前要求
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 由指定國家出發/轉機至中國內地任何地區的所有乘客(包括外交人員),須在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及IgM抗體測試
- 測試須於出發城市的醫療檢測機構進行,並由中國相關使領館指定或認可
- 測試結果呈陰性的乘客,須申請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證明書,並於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交
- 有關要求及生效日期的詳情,乘客請查閱駐當地中國大使館的相關資訊
健康申報
- 所有乘客必須在到達中國內地前填寫健康申報表
往來香港及北京的額外入境要求
所有從香港前往北京的乘客都必須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 已在預定起飛時間的七天內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測試結果呈陰性
由2021年1月27日起,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報告必須包含以下資料:
- 乘客姓名
- 旅行證件號碼
- 檢測方法
- 樣本採集日期及時間
- 檢測結果為陰性
- 檢測報告發布日期及時間
- 檢測報告簽發人簽名
報告必須為中文或英文版本,當局接受列印或電子格式 (詳情請按此查閱)。
如乘客無法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上述文件將不獲接受乘搭航班。
有關香港特區政府認可進行 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可按此查閱。
過境中國內地
過境限制
- 乘客不准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及廈門機場過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