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選的服務及費用
其他航空公司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空代號共享航班可能設有可選服務收費,並與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空收費不同。詳情請瀏覽營運航班的航空公司之網站。
阿拉斯加航空,連結將於新視窗開啟,有關網站服務由外部營運商提供,並可能與國泰航空的無障礙網頁政策不同
美國航空,連結將於新視窗開啟,有關網站服務由外部營運商提供,並可能與國泰航空的無障礙網頁政策不同
日本航空(英文,連結將於新視窗開啟,有關網站服務由外部營運商提供,並可能與國泰航空的無障礙網頁政策不同/日文,連結將於新視窗開啟,有關網站服務由外部營運商提供,並可能與國泰航空的無障礙網頁政策不同)
智利國家航空(英文,連結將於新視窗開啟,有關網站服務由外部營運商提供,並可能與國泰航空的無障礙網頁政策不同/西班牙文,連結將於新視窗開啟,有關網站服務由外部營運商提供,並可能與國泰航空的無障礙網頁政策不同)
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空的可選服務及費用
對於涉及往返美國及美國境內航段的任何行程,如您購買任何(所列)可選服務後更改行程,將要以屆時的當前價格為新行程重購服務。
經濟客艙加長空間座位的額外費用由港幣 180 元/23 美元*至港幣 1,550 元/199 美元*^不等,可透過我們的網站或您的旅行代理預訂。費用取決於旅程出發地和目的地。如欲就選坐加長空間座位了解更多,可瀏覽預選座位頁面。
*從香港特別行政區起飛的任何航段,需以港幣付費。從其他地點起飛的任何航段,將使用購買當日銷售點的美元匯率來支付相等於美金款額的費用,因此當地貨幣費用可能因應貨幣匯率波動而異。若從某些銷售點(包括印度、美國及加拿大)預訂,可能要支付銷售稅。
^請注意,加長空間座位費用可能因應機票種類及航班出發地和目的地而有所不同。
選乘較高票價經濟客艙的乘客,馬可孛羅會銀卡及以上之會員或「寰宇一家」紅寶石及以上之會員可免費提前預選一般座位。
選購 Economy Super Saver、Economy Save 或 fanfares 機票的乘客現可付費預訂經濟客艙一般座位(「預選座位」)。具體金額取決於航班出發地和目的地,費用由港幣 60 元/8 美元*至港幣 330 元/43 美元*不等。請參閱預選座位頁面,了解更多有關資訊。
*從香港特別行政區起飛的任何航段,需以港幣付費。從其他地點起飛的任何航段,將使用購買當日銷售點的美元匯率來支付相等於美金款額的費用,因此當地貨幣費用可能因應貨幣匯率波動而異。若從某些銷售點(包括印度、美國及加拿大)預訂,可能要支付銷售稅。
如個別寄艙行李重量超過 32 公斤或長度超過 203 厘米,乘客必須於預訂/訂位時預先通知及獲得批准。
如於辦理登機手續時發現有任何過重物品,乘客須即時重整有關行李或將之細分為較輕巧的行李,始可安排有關行李寄艙。例外情況:運動器材、樂器、寄艙寵物、自動行動輔助裝置、醫療器材及外交使節之行李。
重量制的超額收費 – 美洲以外所有國家/地區,以及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紐西蘭的點對點航班*
超過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的收費是以區域為基礎,按每公斤(2.2 磅)計算,如下所列。
每公斤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返第一區 | 往返第二區 | 往返第三區 | 往返第四區 |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 | 10 美元 | 15 美元 | 20 美元 | 35 美元 |
往返第一區 | 10 美元 | 12 美元 | 15 美元 | 25 美元 | 35 美元 |
往返第二區 | 15 美元 | 15 美元 | 30 美元 | 32 美元 | 35 美元 |
往返第三區 | 20 美元 | 25 美元 | 32 美元 | 35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四區 | 35 美元 | 35 美元 | 35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若您的行李重量並未超過上限,但件數超過上限,您可以按以下標準計算按件數超額行李須支付的收費。
每件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返第一區 | 往返第二區 | 往返第三區 | 往返第四區 |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一區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二區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三區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四區 | 6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件數制的超額收費 – 往返美洲
超過指定免費寄艙行李限額的收費以區域為基礎,按件數及適用的超額行李收費計算,詳情如下。
每件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返第五區(美加) | 往返第六區(中美洲、南美洲) |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 | 150 美元 | 180 美元 |
往返第一區 | - | 150 美元 | 180 美元 |
往返第二區 | - | 170 美元 | 200 美元 |
往返第三區 | - | 190 美元 | 210 美元 |
往返第四區 | - | 200 美元 | 230 美元 |
往返第五區 | 150 美元 | 100 美元 | - |
往返第六區 | 180 美元 | - | - |
任何往返美洲國家的寄艙行李若比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重或大,乘客須繳付額外費用。
客艙級別 | 重量/尺寸 | 附加費 |
---|---|---|
特選經濟客艙 | 25 公斤(55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100 美元 |
經濟客艙 | 23 公斤(50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100 美元 |
所有級別 | 158 厘米(62 吋)至 203 厘米(80 吋)長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100 美元 |
所有級別 | 超過 32 公斤(70 磅)重或超過 203 厘米(80 吋)長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限額之內的行李) (乘客必須於預訂/訂位時預先通知我們並必須獲得我們批准) |
每件按超額行李的 4 倍收費 |
件數制的超額收費 – 適用於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紐西蘭的點對點航班*
*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奧克蘭之間不含其他航段(只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及紐西蘭)且不停站的國泰航空及新西蘭航空之航班。
件數 | 每件不得超過 23 公斤(50 磅)及 158 厘米(62 吋) |
---|---|
第一件 | 200 紐西蘭元/港幣 1,300 元 |
第二件 | 250 紐西蘭元/港幣 1,700 元 |
三件或以上(每件) | 350 紐西蘭元/港幣 2,200 元 |
對於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紐西蘭的點對點航班*,若有任何寄艙行李比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重或大,乘客須繳付額外費用。
重量/尺寸 | 附加費 |
---|---|
23 公斤(50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200 紐西蘭元/港幣 1,300 元 |
158 厘米(62 吋)至 203 厘米(80 吋)長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200 紐西蘭元/港幣 1,300 元 |
*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奧克蘭之間不含其他航段(只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及紐西蘭)且不停站的國泰航空及新西蘭航空之航班。
航程涉及其他航空公司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及超額行李收費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發佈的最新行李政策,於 2011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簽發的機票如涉及其他航空公司(不包括國泰港龍航空及國泰航空)營運之航班,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及超額行李收費將以新方式計算。請聯絡旅行社或當地訂位辦事處了解詳情。
區域 | 國家/地區 |
---|---|
第一區: | 澳洲境內;馬來西亞境內;往返中國台灣與日本/南韓;往返泰國與新加坡;往返阿聯酋與巴林 |
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日本、哈薩克、蒙古、俄羅斯(亞洲區域)、南韓、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 |
第二區: | 孟加拉國、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斯里蘭卡 |
第三區: | 巴林、以色列、卡塔爾、沙特亞拉伯、阿聯酋 |
第四區: |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南非、澳洲、斐濟、紐西蘭 |
第五區: | 加拿大、墨西哥、美國 |
第六區: | 巴西、智利、秘魯 |
如個別寄艙行李重量超過 32 公斤或長度超過 203 厘米,乘客必須於預訂/訂位時預先通知及獲得批准。
如於辦理登機手續時發現有任何過重物品,乘客須即時重整有關行李或將之細分為較輕巧的行李,始可安排有關行李寄艙。例外情況:運動器材、樂器、寄艙寵物、自動行動輔助裝置、醫療器材及外交使節之行李。
重量制的超額收費 – 美洲以外所有國家/地區,以及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紐西蘭的點對點航班*
超過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的收費是以區域為基礎,按每公斤(2.2 磅)計算,如下所列。
每公斤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返第一區 | 往返第二區 | 往返第三區 | 往返第四區 |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 | 12 美元 | 17 美元 | 22 美元 | 40 美元 |
往返第一區 | 12 美元 | 13 美元 | 17 美元 | 28 美元 | 40 美元 |
往返第二區 | 17 美元 | 17 美元 | 33 美元 | 35 美元 | 40 美元 |
往返第三區 | 22 美元 | 28 美元 | 35 美元 | 4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四區 | 40 美元 | 40 美元 | 4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若您的行李重量並未超過上限,但件數超過上限,您可以按以下標準計算按件數超額行李須支付的收費。
每件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返第一區 | 往返第二區 | 往返第三區 | 往返第四區 |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一區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二區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三區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30 美元 | 60 美元 |
往返第四區 | 6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件數制的超額收費 – 往返美洲
超過指定免費寄艙行李限額的收費以區域為基礎,按件數及適用的超額行李收費計算,詳情如下。
每件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返第五區(美加) | 往返第六區(中美洲、南美洲) |
---|---|---|---|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 | - | 200 美元 | 230 美元 |
往返第一區 | - | 200 美元 | 230 美元 |
往返第二區 | - | 220 美元 | 250 美元 |
往返第三區 | - | 240 美元 | 260 美元 |
往返第四區 | - | 250 美元 | 280 美元 |
往返第五區 | 200 美元 | 150 美元 | - |
往返第六區 | 230 美元 | - | - |
任何往返美洲國家的寄艙行李若比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重或大,乘客須繳付額外費用。
客艙級別 | 重量/尺寸 | 附加費 |
---|---|---|
特選經濟客艙 | 25 公斤(55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150 美元 |
經濟客艙 | 23 公斤(50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150 美元 |
所有級別 | 158 厘米(62 吋)至 203 厘米(80 吋)長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150 美元 |
所有級別 | 超過 32 公斤(70 磅)重或超過 203 厘米(80 吋)長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限額之內的行李) (乘客必須於預訂/訂位時預先通知我們並必須獲得我們批准) |
每件按超額行李的 4 倍收費 |
件數制的超額收費 – 適用於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紐西蘭的點對點航班*
*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奧克蘭之間不含其他航段(只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及紐西蘭)且不停站的國泰航空及新西蘭航空之航班。
件數 | 每件不得超過 23 公斤(50 磅)及 158 厘米(62 吋) |
---|---|
第一件 | 200 紐西蘭元/港幣 1,300 元 |
第二件 | 250 紐西蘭元/港幣 1,700 元 |
三件或以上(每件) | 350 紐西蘭元/港幣 2,200 元 |
對於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紐西蘭的點對點航班*,若有任何寄艙行李比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重或大,乘客須繳付額外費用。
重量/尺寸 | 附加費 |
---|---|
23 公斤(50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200 紐西蘭元/港幣 1,300 元 |
158 厘米(62 吋)至 203 厘米(80 吋)長的行李(包括免費寄艙行李件數限額之內的行李) | 每件 200 紐西蘭元/港幣 1,300 元 |
*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奧克蘭之間不含其他航段(只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及紐西蘭)且不停站的國泰航空及新西蘭航空之航班。
航程涉及其他航空公司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及超額行李收費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發佈的最新行李政策,於 2011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簽發的機票如涉及其他航空公司(不包括國泰港龍航空及國泰航空)營運之航班,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及超額行李收費將以新方式計算。請聯絡旅行社或當地訂位辦事處了解詳情。
區域 | 國家/地區 |
---|---|
第一區: | 澳洲境內;馬來西亞境內;往返中國台灣與日本/南韓;往返泰國與新加坡;往返阿聯酋與巴林 |
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日本、哈薩克、蒙古、俄羅斯(亞洲區域)、南韓、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 |
第二區: | 孟加拉國、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斯里蘭卡 |
第三區: | 巴林、以色列、卡塔爾、沙特亞拉伯、阿聯酋 |
第四區: |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南非、澳洲、斐濟、紐西蘭 |
第五區: | 加拿大、墨西哥、美國 |
第六區: | 巴西、智利、秘魯 |
如欲使用「亞洲萬里通」里數兌換額外寄艙行李限額,請參閱下表。
凡乘搭國泰航空或國泰港龍航空,均可用「亞洲萬里通」里數兌換額外寄艙行李限額,節省超額行李費用。所需要的「亞洲萬里通」里數取決於您的旅程距離。
區域 (區域的飛行里數 - 英里) |
S (0-600) |
A (601-1,200) |
B (1,201-2,500) |
C (2,501-5,000) |
D (5,001-7,500) |
E (7,501-10,000) |
F (10,001+) |
---|---|---|---|---|---|---|---|
每 5 公斤(11 磅)所需的「亞洲萬里通」里數# | 2,500 | 3,500 | 4,500 | 6,000 | 9,000 | 10,500 | 12,000 |
每件行李所需的「亞洲萬里通」里數* | 8,000 | 10,000 | 12,000 | 16,000 | 24,000 | 28,000 | 32,000 |
每件過大行李所需的「亞洲萬里通」里數 | 12,000 |
附註:由國泰港龍航空營運往返加德滿都的航班並不提供額外寄艙行李限額兌換。
# 適用於所有由國泰航空營銷及營運的航班(包括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接駁航班),但不包括任何往返或途經美洲航段的旅程(額外寄艙行李所需里數按重量計)。
* 適用於由國泰航空營銷及營運的航班(包括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接駁航班),而旅程包括任何往返或途經美洲航段(額外寄艙行李所需里數按重量計)。
^ 適用於包括任何往返或途經美洲航段的旅程,而行李比指定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重或大,即 23 公斤(50 磅)至 32 公斤(70 磅)重(就經濟客艙而言),或 158 厘米(62 吋)至 203 厘米(80 吋)長(就各機艙客位級別而言)。
您可以使用「飛行里數計算器」找出該次飛行里數
如何兌換您的額外寄艙行李限額
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出發的航班:
- 國泰航空:請到我們的服務櫃檯,位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 B 行段;或
- 於預定航班出發日期前最少 10 個工作天聯絡我們的服務熱線。
- 請準備您的預訂參考編號,領取額外寄艙行李限額兌換劵。
從其他城市出發的航班:
- 於預定航班出發日期前最少 10 個工作天聯絡我們的服務熱線。
- 請準備您的預訂參考編號,領取額外寄艙行李限額兌換劵。
條款及細則
- 獎勵區域按每個航班航段的單程距離計算。
-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超額行李限額兌換獎勵於所有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負責營銷及營運的每個航班航段提供,並一如往常需視乎供應及載重而定。
- 合營及代號共享航班不包括在內。
- 各會員在每個航班航段每次兌換時最多可兌換 100 公斤行李限額(適用於所有目的地,惟包含任何往返美洲的航班航段之旅程則屬例外)或 2 件行李(適用於包括任何往返美洲的航班航段之旅程)。
- 國泰航空超額行李兌換並不適用於國泰港龍航空,反之亦然。
-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所有兌換所需里數適用於所有旅程級別及所有會員。
- 獎勵僅提供予首個航段為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航班的航班。
-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一般兌換獎勵規則適用。
- 兌換獎勵並不涉及現金交易,故不設退款。
- 以「亞洲萬里通」里數兌換且並未使用的行李限額不可退款或轉讓。
- 換領券由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內有效,但僅適用於原有行程的旅程。
- 其他「亞洲萬里通」條款及細則適用。
除了服務犬,任何類型的寵物或動物均不得進入客艙。狗隻、貓隻及雀鳥等寵物將需置於籠中,並以寄艙行李處理。如打算攜帶寵物乘搭航班,請向當地政府辦事處查詢所需的全部文件(即健康證明書及旅行證件)。
必須於預訂/訂位時預先通知。
寵物不設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對於所有寵物徵收的行李費用如下:
重量制 - 美洲以外所有地區
運送隨行寵物的行李費用根據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與相應航行區域計算。
每公斤 | 往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第一區 | 往第二區 | 往第三區 | 往第四區 |
---|---|---|---|---|---|
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出發 | 不適用 | 10 美元 | 15 美元 | 20 美元 | 35 美元 |
從第一區出發 | 10 美元 | 12 美元 | 15 美元 | 25 美元 | 35 美元 |
從第二區出發 | 15 美元 | 15 美元 | 30 美元 | 32 美元 | 35 美元 |
從第三區出發 |
20 美元 | 25 美元 | 32 美元 | 35 美元 | 60 美元 |
從第四區出發 | 35 美元 | 35 美元 | 35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件數制 - 中美、北美及南美洲
運送隨行寵物的行李費用根據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及大小計算。
總重量及大小不超過 23 公斤(50 磅)及 158 厘米(62 吋)的寵物及寵物箱的費用:
每件 | 往第一區* | 往第二區 | 往第三區 | 往第四區 | 往第五區 | 往第六區 |
---|---|---|---|---|---|---|
從第一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300 美元 | 360 美元 |
從第二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340 美元 | 400 美元 |
從第三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380 美元 | 420 美元 |
從第四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400 美元 | 460 美元 |
從第五區出發 | 請參閱附註 1 | 200 美元 | - | |||
從第六區出發 | - | - |
附註 1:運載寵物前往這些區域或從這些區域經香港特別行政區轉機的客機有所變動。因此,寵物必須經貨運服務運送。請聯絡當地貨運辦事處以了解更多資訊。
若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大小超過 23 公斤(50 磅)或 158 厘米(62 吋),乘客或須繳付額外費用。
寵物與寵物箱的總重量及大小 | 附加費 |
---|---|
過重,不超過 32 公斤(70 磅),但少於 158 厘米(62 吋) | 每件 100 美元 |
過大,不超過 203 厘米(80 吋),但少於 23 公斤(50 磅) | 每件 100 美元 |
不超過 32 公斤(70 磅)及 203 厘米(80 吋) | 每件 200 美元 |
若然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超過 32 公斤(70 磅)且/或總尺寸超過 203 厘米(80 吋),每件費用為超額行李收費的四倍。
區域 | 國家/地區 |
---|---|
第一區: | 澳洲境內;馬來西亞境內;往返中國台灣與日本/南韓;往返泰國與新加坡;往返阿聯酋與巴林 |
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日本、哈薩克、蒙古、俄羅斯(亞洲區域)、南韓、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 |
第二區: | 孟加拉國、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斯里蘭卡 |
第三區: | 巴林、以色列、卡塔爾、沙特亞拉伯、阿聯酋 |
第四區: |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南非、澳洲、斐濟、紐西蘭 |
第五區: | 加拿大、墨西哥、美國 |
第六區: | 巴西、智利、秘魯 |
除了服務犬,任何類型的寵物或動物均不得進入客艙。狗隻、貓隻及雀鳥等寵物將需置於籠中,並以寄艙行李處理。如打算攜帶寵物乘搭航班,請向當地政府辦事處查詢所需的全部文件(即健康證明書及旅行證件)。
必須於預訂/訂位時預先通知。
寵物不設免費寄艙行李限額。對於所有寵物徵收的行李費用如下:
重量制 - 美洲以外所有地區
運送隨行寵物的行李費用根據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與相應航行區域計算。
每公斤 | 往香港特別行政區 | 往第一區 | 往第二區 | 往第三區 | 往第四區 |
---|---|---|---|---|---|
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出發 | - | 12 美元 | 17 美元 | 22 美元 | 40 美元 |
從第一區出發 | 12 美元 | 13 美元 | 17 美元 | 28 美元 | 40 美元 |
從第二區出發 | 17 美元 | 17 美元 | 33 美元 | 35 美元 | 40 美元 |
從第三區出發 | 22 美元 | 28 美元 | 35 美元 | 40 美元 | 60 美元 |
從第四區出發 | 40 美元 | 40 美元 | 40 美元 | 60 美元 | 60 美元 |
件數制 - 中美、北美及南美洲
運送隨行寵物的行李費用根據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及大小計算。
總重量及大小不超過 23 公斤(50 磅)及 158 厘米(62 吋)的寵物及寵物箱的費用:
每件 | 往第一區* | 往第二區 | 往第三區 | 往第四區 | 往第五區 | 往第六區 |
---|---|---|---|---|---|---|
從第一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400 美元 | 460 美元 |
從第二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440 美元 | 500 美元 |
從第三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480 美元 | 520 美元 |
從第四區出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500 美元 | 560 美元 |
從第五區出發 | 請參閱附註 1 | 300 美元 | - | |||
從第六區出發 | - | - |
附註 1:運載寵物前往這些區域或從這些區域經香港特別行政區轉機的客機有所變動。因此,寵物必須 透過貨運運送。 請聯絡當地貨運辦事處以了解更多資訊。
若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大小超過 23 公斤(50 磅)或 158 厘米(62 吋),乘客或須繳付額外費用。
寵物與寵物箱的總重量及大小 | 附加費 |
---|---|
過重,不超過 32 公斤(70 磅),但少於 158 厘米(62 吋) | 每件 150 美元 |
過大,不超過 203 厘米(80 吋),但少於 23 公斤(50 磅) | 每件 150 美元 |
不超過 32 公斤(70 磅)及 203 厘米(80 吋) | 每件 300 美元 |
若然寵物及寵物箱的總重量超過 32 公斤(70 磅)且/或總尺寸超過 203 厘米(80 吋),每件費用為超額行李收費的四倍。
區域 | 國家/地區 |
---|---|
第一區: | 澳洲境內;馬來西亞境內;往返中國台灣與日本/南韓;往返泰國與新加坡;往返阿聯酋與巴林 |
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日本、哈薩克、蒙古、俄羅斯(亞洲區域)、南韓、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 |
第二區: | 孟加拉國、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斯里蘭卡 |
第三區: | 巴林、以色列、卡塔爾、沙特亞拉伯、阿聯酋 |
第四區: |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南非、澳洲、斐濟、紐西蘭 |
第五區: | 加拿大、墨西哥、美國 |
第六區: | 巴西、智利、秘魯 |
自動行動輔助裝置 的定義為一個協助步行障礙者的輔助器具,例如手杖、助行器、拐杖和輪椅。
輔助器具 的定義為任何一種協助身體障礙患者應付障礙對生活影響的器具。有關器具是為了協助有身體障礙的乘客去聽、看、溝通、行動或進行日常生活的其他活動,亦可能包括醫療器材和藥物。服務犬工作上使用的設備(例如牽犬繩、胸背式牽犬繩、服務犬背心)也視為輔助器具。然而,食物不屬於器具,因此當作手提行李或寄艙行李處理時,可能受到一般行李的標準尺寸、重量和限額的限制。
乘客攜帶的自動行動輔助裝置和輔助器具只要是該旅程必須,便可以享有額外的免費行李限額,如下表所列。
往返美國目的地
- 免費寄艙行李限額以外可攜帶的輔助器具和自動行動輔助裝置數量不限
其他目的地
- 每位乘客的免費寄艙行李限額以外可攜帶一個輔助器具和兩個自動行動輔助裝置
乘客的行程若包括兩個或以上的航段,例如馬尼拉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洛杉磯,而每個航段可能會對自動行動輔助裝置及輔助器具採用不同的行李政策,我們會於整個行程中採用各航段間最寬容的政策。
此新規則行李收費準則(第 302 決議)下的主要變動在於當旅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時,行李限額及收費由按照航空同業設定和同意的標準,改為按照最主要航空公司的標準。此外,若旅程由美國出發,或以美國為最遠目的地,最主要負責營銷的航空公司的定義亦有不同。
最主要航空公司是:
首家飛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不同關稅區的航空公司(就旅途跨越不同關稅區而言)。
例子:
航段 |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稅區 | 航空公司 |
---|---|---|
悉尼 -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中途停留) | 關稅區 3 往關稅區 3 | 澳洲航空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倫敦 | 關稅區 3 往關稅區 2 | 國泰航空 |
國泰航空為最主要航空公司。
或
首家飛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副區的航空公司(就旅途屬同一關稅區而言)。
例子:
航段 |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副區 | 航空公司 |
---|---|---|
悉尼 - 新加坡(不中途停留) | 西南太平洋往東南亞 | 澳洲航空 |
新加坡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東南亞往東南亞 | 國泰航空 |
澳洲航空為最主要的航空公司。
或
首家營運國際航段的航空公司(就旅途屬同一副區而言)。
例子:
航段 | 航空公司 |
---|---|
布吉 - 曼谷(不中途停留) | 泰國國際航空 |
曼谷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國泰航空 |
國泰航空為最主要航空公司。
例子:
航段 | 航空公司 |
---|---|
新加坡 - 曼谷(不中途停留) | 新加坡航空 |
曼谷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國泰航空 |
新加坡航空為最主要的航空公司。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已把全球劃分為三個關稅區;每一個關稅區再細分為若干副區: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稅區 | 副區 |
---|---|
北美洲、中美及南美洲、夏威夷 |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 |
加勒比海 | |
中美洲 | |
南美 | |
歐洲、中東 | 歐洲 |
中東 | |
非洲 | |
亞洲、關島、西南太平洋 | 日本、韓國 |
東南亞 | |
南亞次大陸 | |
西南太平洋 |
如由美國出發,或以美國為最遠目的地,則列入美國交通部訂定的例外情況。
例如:
波士頓 - 洛杉磯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洛杉磯 - 波士頓 | 視作例外情況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溫哥華 - 紐約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視作例外情況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洛杉磯 - 多倫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不列入例外情況 |
如列入例外情況:
- 代號共享航班的最主要航空公司必須為負責營銷的航空公司 。
例子:經美國航空購買由國泰航空營運的洛杉磯 - 香港特別行政區航班機票。
美國航空為最主要航空公司。 - 即使旅客在中途卸下行李,最主要航空公司的定義仍以整體旅程為準。
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非洲、歐洲、中東、北美洲、南亞次大陸及西南太平洋的所有目的地:
港幣 800 元/100 美元
其他航線:
港幣 400 元/50 美元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 每次交易每張機票港幣 250 元 - 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行政費(香港特別行政區設有退款)
為自身舒適或醫學理由所需的額外座位 | 乘客所要求第 2 個座位的額外收費不得少於乘客就第 1 個座位所支付的適用票價。 |
大型手提行李(樂器、外交使節行李及(只適用於國泰港龍航空)宗教神像) | 乘客所要求第 2 個座位的額外收費不得少於乘客就第 1 個座位所支付的適用票價。 |
擔架 | 國泰航空 - 成人一般經濟客艙單程適用票價 8 個座位的費用 國泰港龍航空 - 成人一般經濟客艙單程適用票價 6 個座位的費用 |
蛋糕 | 港幣 300 元(或當地貨幣等值) |
寄艙動物 | 重量制 (美洲以外所有地區):收取超額行李費用; 件數制 (中美、北美及南美洲):以寵物箱及動物同為一單位,每件收取一般超額行李費用的兩倍。詳情請參閱寄艙行李。 |
澳洲電子旅遊簽證 (ETA) 申請 | 每人每次申請費用為 40 歐元或 50 美元(或當地貨幣等值) A) 訂位及票務辦事處 - 港幣 400 元 B) 香港國際機場辦事處 - 港幣 400 元 |
預訂與票務費 (適用於非國泰航空及非國泰港龍航空機票) |
每人每次交易費用為 39 美元(或當地貨幣等值) 例外情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交易 - 港幣 300 元 |
保留票價 | 非馬可孛羅會會員:對於往返香港特別行政區與非洲、歐洲、中東、北美洲、南亞次大陸及西南太平洋的所有目的地的航班,訂金由港幣 78 元或 10 美元(或當地貨幣等值)至港幣 200 元或 30 美元(或當地貨幣等值)不等,具體金額取決於出發地。航班可保留 72 小時。(所有票價及細則可予更改而毋須事先通知。) |
客戶聯絡中心及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機場服務台將收取相關費用如下:
1.修正機票旅客姓名 (或稱謂) 服務費
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變更修正機票旅客姓名所收取的服務費用。
- 須為同一位旅客才能要求修正機票旅客姓名
- 依行程起始點來計算
- 適用於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官網或客戶聯絡中心購買機票之旅客
- 收取服務費用範圍
|
無須收取費用 |
須收取費用 |
---|---|---|
允許至多3個字母的修正 |
V |
|
超過3個字母的修正 |
|
V |
增加或刪除別名 |
V |
|
姓氏與名字互相交換 |
V |
|
性別/稱謂修正 |
V |
|
因婚姻關係變更姓氏或姓名變更(須提出具法律效力之證明文件) |
|
V |
備註:
修正機票旅客姓名(或稱謂)時,如適逢稅項或相關服務費(如機場服務費等)調漲時,須同時補足差額。
修正機票旅客姓名收費標準
行程起始點 |
收取服務費 (大人/孩童/嬰兒皆收取相同費用) |
---|---|
美國/加拿大/香港/中國/韓國/澳洲/紐西蘭/南非/斯里蘭卡/中東 |
無 |
日本/台北、台中及高雄 |
美金30元 |
東南亞/歐洲/印度/孟加拉/馬爾地夫/尼泊爾 |
美金60元 |
2.更改機票手續費
根據國泰/國泰港龍票價結構及訂位艙等的規定。敘述如下:
2018年12月18日(含)後所開立之電子機票請參照下表:
以台幣計價 |
短程 (香港、東南亞、東北亞、中國大陸) |
長程 (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
商務客艙(I艙) |
600
|
1,500
|
特選經濟客艙(E艙) |
||
經濟客艙(S/N/Q艙) |
||
經濟客艙(O艙) |
2,000 |
3,000 |
2018年12月17日(含)前所開立之電子機票請參照下表:
以台幣計價 |
香港 |
短程 (東南亞、東北亞、中國大陸) |
長程 (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
經濟客艙(S/N/Q艙) |
600 |
600 |
1,500 |
經濟客艙(O艙) |
不可更改 |
更改機票包括以下情況 :
- 更改航班 (包括其他航空航段)
- 更改艙等
- 更改日期
- 展延機票效期
- 更改轉機點/停留點
- 更改行程
備註:
- 更改全程未用機票時,若適逢附加費(如燃油附加費等)或稅項/費用/服務費(如機場服務費等) 調漲(包括匯率)時,須同時補足差額。
- 若選擇的航班包含不同票價種類,需遵守限制較多的票價條款。
3. 未能依時登機手續費 (No-Show)。
根據國泰/國泰港龍票價結構及訂位艙等的規定。敘述如下:
2018年12月18日(含)後所開立之電子機票請參照下表:
以台幣計價 |
短程 (香港、東南亞、東北亞、中國大陸) |
長程 (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
商務客艙(I艙) |
1,200 |
2,400 |
特選經濟客艙(E艙) |
||
經濟客艙(S/N/Q艙) |
||
經濟客艙(O艙) |
2,000 |
3,000 |
2018年12月17日(含)前所開立之電子機票請參照下表:
以台幣計價 |
香港 |
短程 (東南亞、東北亞、中國大陸) |
長程 (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
經濟客艙(S/N/Q艙) |
300 |
600 |
1,500 |
備註:
- 若選擇的航班包含不同票價種類,需遵守限制較多的票價條款。
4. 退票手續費
根據國泰/國泰港龍票價結構及訂位艙等的規定。敘述如下:
2018年12月18日(含)後所開立之電子機票請參照下表:
以台幣計價 |
適用艙等 |
大人 |
孩童 |
嬰兒 |
---|---|---|---|---|
短程 |
O艙以外 |
1,200 |
900 |
120 |
O艙 |
2,000 |
1,500 |
200 |
|
長程 |
O艙以外 |
2,400 |
1,800 |
240 |
O艙 |
3,000 |
2,250 |
300 |
2018年12月17日(含)前所開立之電子機票請參照下表:
以台幣計價 |
大人 |
孩童 |
嬰兒 |
---|---|---|---|
短程 |
1,200 |
900 |
120 |
長程 |
2,400 |
1,800 |
240 |
- 機票申請退票之期限,以機票"出票日" (issue date)起計算,兩年內方可申請辦理退票。若超過兩年以上,恕不接受辦理。
- 2018年12月17日(含)前所開立之經濟客艙O艙機票不得辦理退票。
- 若選擇的航班包含不同票價種類,需遵守限制較多的票價條款。
- 此退票手續費不包含未能依時登機費用。
- 取消完全未使用或部份已使用的機票之退款所需的時間:
扣除必要的取消手續費後,退款手續所需時間為(從收到退款要求當日起計):
(1)使用信用卡付款的退票,國泰/國泰港龍會在收到信用卡退款的申請後的7個工作天內退回信用卡收單銀行,乘客實際收到退款的時間視乎銀行處理的進度。
(2)其他付款方式如現金、銀行轉賬則需時20日退回持票人銀行帳戶。
以上時程並不適用於國泰/國泰港龍機票涉及其他航空公司航段的退款手續,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 除非機票使用規則中另行規定退票手續費金額,以上退票手續費適用於台北、台中及高雄地區開立的國泰/國泰港龍之個人機票。
- 若旅客機票為購自旅行社,請洽原購票旅行社辦理退票事宜;若為購自國泰/國泰港龍網站,請洽客戶聯絡中心或環球客戶聯絡中心;若機票購自國泰/國泰港龍台灣客戶聯絡中心,則請洽客戶聯絡中心 02-8793-3388辦理退票。
票價結構
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所提供的所有座位艙等中,有各種不同的票價種類及訂位艙等,並各自具備不同條件。訂位艙等會以英文字母如「D」、「I」或「L」、「V」等來表示,且每一訂位艙等的條件將根據不同航班或時段而有所不同。
請於網上購買機票時,參閱各路線艙等適用的條件。接受票價條款為完成網上預訂機票的必要條件。
- 根據不同訂位艙等的條件 :
- 最短停留天數及最長停留期限 - 在去程和回程航班間的停留期限
- 變更機票 (更新訂位) - 更改航班到其他的日期或時間可能免收費用或可能產生特定費用
- 取消機票 - 根據機票路線收取特定費用
- 航班起飛後,根據不同路線及票價種類及條款的規定,可能可以或可能不可以部分取消機票及辦理退票
- 中途停留 - 須根據不同路線及票價種類之規定
- 「亞洲萬里通」- 可以累積「亞洲萬里通」里數的訂位艙等
- 頭等客艙 :F、A
- 商務客艙 :J、C、D、I
- 特選經濟客艙 :W、R、E
- 經濟客艙 :Y、B、H、K、M、L、V
- 經濟客艙 :S、N、Q
- 各路線的定義
- 短程路線:東南亞、東北亞、中國
- 長程路線: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國泰/國泰港龍的票價種類
國泰/國泰港龍依不同路線,為旅客提供不同票價做選擇(自2018年12月18日起已更改為新制票價種類):
- 頭等客艙–Flex / 頭等客艙–Standard
- 商務客艙–Flex / 商務客艙–Standard / 商務客艙–Save
- 特選經濟客艙–Flex / 特選經濟客艙–Standard
- 經濟客艙–Flex / 經濟客艙–Core / 經濟客艙–Save / 經濟客艙–Supersaver
- 路線及訂位艙等
特選經濟客艙 Premium Economy Class |
商務客艙 Business Class |
頭等客艙 First Class |
|||||
---|---|---|---|---|---|---|---|
台北、台中及高雄出發 | Standard | Flex | Save | Standard | Flex | Standard | Flex |
香港、東南亞、東北亞、中國 | E | W,R | I | D | J,C | A | F |
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E | W,R | I | D | J,C | A | F |
台北、台中及高雄出發 | Supersaver | Save | Core | Flex |
香港、東南亞、東北亞、中國 | O | S,N,Q | M,L,V | Y,B,H,K |
歐洲、美加、紐澳、非洲、中東、印度半島 | O | S,N,Q | M,L,V | Y,B,H,K |
註:
- 以上訂位艙等供參考,實際訂位艙等可能因應市場情況而有調整。
- 累積亞洲萬里通哩數需為Q艙及以上(F/A/J/C/D/I/W/R/E/Y/B/H/K/M/L/V/S/N/Q)
- 若選擇的航班包含不同票價種類,需遵守限制較多的票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