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下表了解攜帶健康相關物品乘搭航班之詳情。
類型 | 允許放入手提行李 | 允許放入寄艙行李 | 手提/寄艙行李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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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口罩、N95 醫用口罩、護目鏡及防護衣 | √ | √ | |
消毒劑 - 酒精類消毒劑(例如酒精搓手液、酒精濕紙巾/酒精棉片、消毒用酒精等) | √ | √ | 手提行李: 每件物品的最大容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 應裝在一個合理的透明膠袋中,而每位乘客可攜帶的容量不得超過 1 公升。 寄艙行李: 物品應包裝在寄艙行李中。 總淨含量不得超過 2 公斤或 2 公升(以每位乘客計),而每件物品的淨含量不得超過 0.5 公斤或 0.5 公升。 |
消毒劑 - 氧化性液體或固體,例如漂白劑、漂白粉及過氧化物 | X | X | 這類消毒劑被視為危險品,禁止攜帶進入客機。漂白劑等氧化性消毒劑會損壞客機裝置,故不得在機上使用。 |
溫度計 - 水銀溫度計 | X | √ | 每位乘客只可攜帶一個水銀溫度計。有關物品必須放入保護盒內,並只限放在寄艙行李內。 |
溫度計 - 電子溫度計 | √ | √ | 若電子溫度計包含鋰電池,鋰電池的額定功率不得超過 100Wh 或 2 克鋰容量。 由不可拆卸鋰電池供電的電子溫度計(每位乘客上限 15 個)可放於手提或寄艙行李內運送。 寄艙行李中的裝置必須在完全關閉狀態(並非睡眠或休眠模式),並且必須受到保護以免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