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香港
一般过境要求
如符合以下条件,你将可以在香港过境:
- 你的行程包含在同一机票或单次预订中
- 你符合行程最终目的地之入境要求
- 你已把行李寄舱到下一个目的地
- 我们可以为你发出从出发地到后续目的地之续程登机牌,以及
- 你的转机时间在24小时内
往返中国内地
中国内地乘客抵港作旅程终点的入境要求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查阅。
前往中国内地各城市的转机或过境服务仍然暂停。
目前提供的渡轮服务:
- 海天客运码头的"海空联运"服务(大湾区至香港国际机场)维持有限度的运作
- 空海轮渡服务(香港国际机场至大湾区)继续暂停
如你是在「回港易」计划下从中国内地回港的香港居民,请参阅香港特区政府网站以获取更多资讯。
从海外地方入境香港的有用资讯及旅游提示
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报告
所有乘客三岁及以上都须要提供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医疗证明。
所有检测报告必须为英文或中文版本,以列印或电子方式出示皆可。
如该份检测报告并非采用中文或英文,或并无载有全部所需资料,政府相关部门亦会接受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包含以下资料的英文或中文书面确认书:
- 乘客姓名
- 已接受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
- PCR核酸检测的样本是在预定前往香港的航班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采集
- PCR检测结果呈阴性
此份书面确认书必须与测试报告一并呈交。
在出发前14至90天内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乘客,将需接受其他安排。详情请参阅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
接种疫苗要求
乘客必须在抵港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14天完成接种所有建议剂量的新冠疫苗(按照新冠疫苗接种指南中的规定),才可被视为完成接种疫苗。
这14天是指由乘客在接种建议的最后剂量新冠疫苗后的次日作第一天起计。例如,最后一剂新冠疫苗在5月1日接种,第14天则为5月15日。这表示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乘客将有资格乘坐任何出发日期为 5 月 15 日或之后的航班。
乘客必须出示获认可的疫苗接种记录;该记录必须:
- 为英文或中文版本
- 印有乘客姓名
- 声明相关人士已接种了所需剂量的新冠疫苗疫苗
- 显示接种疫苗最后剂次的日期
- 显示接种疫苗名称
以上资料可为纸本或电子文件。
如果疫苗接种记录并非英文或中文版本:
- 来自海外地区的乘客也可以提供一份英文或中文的书面确认/信件,该文件必须由香港或「发出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地区名单」上的地方当局或认可机构发出。该文件必须包含上述所有资料,并与官方疫苗接种纪录一并出示
- 来自中国台湾的乘客也可以提供一份英文或中文的书面确认/信件,该文件必须由疫苗接种地的认可机构或有关当局发出。该文件必须包含上述所有资料,并与官方疫苗接种纪录一并出示
详情请查阅官方疫苗接种记录要求。
佩戴口罩
为保障机上所有乘客及机组人员的身心安泰,两岁或以上的乘客乘搭我们的航班时都必须佩戴外科口罩,包括使用国泰航空贵宾室的乘客。
香港国际机场要求所有人士佩戴外科口罩。至于其他机场,我们建议乘客查看相关政府网站。
在政府并无佩戴口罩规定的国家/地区,我们亦会要求使用国泰航空贵宾室的乘客在走动时继续佩戴口罩,以示对贵宾室内其他人士的礼貌。
在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我们无法接载任何未佩戴外科口罩的人士。
查看更多有关我们佩戴口罩要求。
外籍家庭佣工
外籍家庭佣工可于指定隔离酒店或一般指定隔离酒店预订隔离住宿。
有用参考
- 有关香港疫苗接种要求的概要,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
- 有关认可疫苗名单,请参阅香港特区政府官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