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
準媽媽
一般而言,孕婦乘搭航機不會碰上什麼問題。由於客艙內氧氣供應量較低,如需於懷孕初期作多次飛行,應多加留意。此外,孕婦應儘量避免提取重型物品,執拾行李時亦應多加考慮重量的分配。我們建議您於計劃旅程前,先與您的婦科醫生商討。懷有單胎之孕婦可於懷孕期滿36週前乘搭我們的客機;懷有多胎之孕婦於滿32週後則不能上機。辦理搭機手續時或於過境口岸可能須出示醫生紙,以證明孕婦適合飛行。我們建議滿28週孕婦於飛行前徵詢主診醫生或助產士的意見及隨身攜帶醫生紙。醫生紙的內容須包括:
- 健康懷孕狀況証明
- 預產期
- 孕婦的健康狀況良好及適合飛行
- 主診醫生或助產士沒有提出任何不適宜孕婦飛行的理由
- 請注意:為了孕婦的安全及健康著想,國泰航空公司在適當情況有權拒絕不能出示醫生紙的孕婦登機
如胎兒生長情況較為特別,孕婦及其主診婦科醫生須填妥有關 MEDA 表格,並須於航班離開前最少48小時遞交申請,取得我們醫療部的批准後方可啟程。
出發前最好查看目的地是否有足夠醫療設施,以應付懷孕期間可能發生的意外。您亦應因而盡量避免到訪偏遠的地方。
如您於懷孕期間須接受藥物治療,應於臨行前再次查看是否帶備足夠藥物。某些藥物並不宜於懷孕期間使用,如指定瘧疾疫苗和其他防預注射。如目的地需要您先接受上述防預準備,我們建議您於產後才考慮到訪。您可向您的婦科醫生查詢,或瀏覽美國疾病控制中心 及 Medical Advisory Services for Travellers Abroad (MASTA) 的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