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須知
其他乘客須知
最新的乘客須知(香港時間09年9月24日)
客運燃油附加費
從2009年10月1日起 (於台灣非透過網上購買之機票,則由2009年10月9日起),國泰航空公司將向所有於此日期或以後簽發之機票徵收新客運燃油附加費,以每程計算。小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燃油附加費。詳情如下﹕
- 來往香港與太平洋西南、北美、歐洲、中東及印度地區、非洲,每程為 42 美元 / 港幣 328 元 / 45 加拿大元 / 60 紐西蘭元 (前為40.8 美元 / 港幣 318 元 / 45.6 加拿大元 / 64 紐西蘭元) 。
- 其餘航線為 9.1 美元 / 港幣 71 元 / 13 紐西蘭元 (前為 8.8 美元 / 港幣 69 元 / 14 紐西蘭元) ,包括往返日本之航班、從韓國出發之行程及往來紐約與溫哥華之航班。
- 所有代號共享航班於2006年12月1日始,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
從加拿大簽發之機票,有關燃油附加費將以加幣計算。
往來北美的旅客簽證須知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邊境保護局之規定,所有前往美國之旅客必須於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居美之詳細地址。請您於抵達機場時預備提供有關資料。
美國國土安全部宣佈由2006年10月26日起,「豁免簽證計劃」許可國家簽發之護照必須為電子護照,持此等護照的旅客方可豁免申請簽證進入美國境內。
電子護照須附有電子晶片,而該晶片必須存有與護照資料頁相同的資料:包括護照持有人姓名、出生日期及其他個人資料。護照封面須附電子護照的國際識別標籤。
透過「豁免簽證計劃」入境的旅客如持有於2006年10月26日前簽發並附數碼相片及為電腦可讀的有效護照,則無需申請電子護照直至現有護照過期為止。
透過「豁免簽證計劃」入境的旅客如持有於2005年10月26日前簽發而未附數碼相片但為電腦可讀的有效護照,亦無需申請電子護照直至現有護照過期為止。
參與「豁免簽證計劃」進入美國之27個國家分別為﹕
安道爾、澳洲、奧地利、比利時、文萊、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列支敦斯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紐西蘭、挪威、葡萄牙、聖瑪利諾、新加坡、斯諾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英國。
由於美國政府最近暫停實施「過境免簽」(TWOV) 及「國際中轉」(ITI) ,前往美國、於美國轉機或過境的旅客,均須預先申請轉機簽證。
如將搭乘CX828 / 829,請留意:
從2003年8月6日起,上述航班將轉停溫哥華而非安克雷奇。但有關轉停將於2004年12月4日起,不停溫哥華而重返安克雷奇。
欲知詳情,請查閱 美國國務院 (英文)或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網頁。
如將從北美返港,請留意:
如欲閱覽有關詳情,請瀏覽美國航空管理局的網頁。
嬰兒票價Policy
基於飛行安全條例,所有年齡達24個月或以上之乘客,於搭乘國泰航班時均須佔一席位。詳情如下﹕24個月以下之嬰兒﹕
24個月至12歲以下之乘客,須佔獨立的座位,並付有關小童票價。
有關乘客之年齡將以行程期間計。如機票於小童未滿兩歲時訂購,而於行程期間剛滿兩歲,小童仍須持小童票。
保險附加費
國泰航空已與一家私營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令即使國際保險公司最近限制保額,國泰航班服務仍可如常運作。自2004年5月3日起,所有乘客均須為每程航班繳付1.20美元 (港幣10元) 之保險附加費,除卻往返香港之航班。嬰孩將受豁免。此外,搭乘來往美國與加拿大航班之乘客,於2005年1月21日起將無須付上述保險附加費。於2005年2月28日起,搭乘國泰航班 CX9500-9521 亦無須繳付上述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