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限制
乘搭国际航线出发及转机之乘客 于手提行李内携带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限制
- 你可下载由香港国际机场发出有关携带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保安限制的彩色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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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所列之所有规定及限制只适用于国泰营运之航班。由其它航空公司营运之航班的安排,请参阅有关航空公司所发出之个别指引。
= 可携带
= 不可携带
| 首要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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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3月24日
国家/地区 | 入境:无需转乘其它航班的乘客 | 转机:将转乘其它航班并携带循以下途径购得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免税商品的乘客: | |
|---|---|---|---|
航班上或于以下国家/地区转机时 | 其它地区并经以下国家/地区转机 | ||
| 澳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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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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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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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 | (搭乘内陆航线不可携带酒精饮品登机。) | ||
| 欧盟/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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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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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免税品购自香港民航处认可之机场则不在此限) | |
| 印度 | |||
| 印度尼西亚 | |||
| 日本 | |||
| 韩国 | |||
| 马来西亚 | |||
| 纽西兰 | (国内接驳航线除外) | ||
| 巴基斯坦 | |||
| 菲律宾 | |||
| 俄罗斯 | |||
| 新加坡 | |||
| 南非 | |||
| 台湾 | |||
| 泰国 | |||
| 阿联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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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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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 | |||
暂未发出有关公布的国家包括沙地阿拉伯和斯里兰卡 | |||
批注1:受澳洲保安条例限制,前往澳洲的国泰航班乘客于香港国际机场登机闸口须再次通过保安检查,以确保登机旅客所携带的液体、凝胶状物体或压缩气体以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以及总容量无超过1公升。前往澳洲而无需再转乘接驳航班的旅客可于最终航段的航班上购买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免税品,除非该航段为澳洲内陆航班而且机上并无购买免税品,例如香港-开恩兹-布里斯班航班的开恩兹-布里斯班航段。
批注2:与澳洲保安条例相若,美国政府亦要求前往美国的国泰航班乘客于香港国际机场登机口须再次通过保安检查,以确保旅客并无携带过量的液体、凝胶状物体或压缩气体登机。前往美国的旅客可于最终航段的航班上购买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免税商品,例如搭乘香港-温哥华-纽约航班前往纽约的乘客,可于温哥华-纽约航段购买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免税商品。此措施亦同样适用于前往加拿大的旅客,例如搭乘香港-阿拉斯加-多伦多航班前往多伦多的乘客,可于阿拉斯加-多伦多航段购买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免税商品。
批注3:凡于欧盟国家转机,保安人员将会没收所有于欧盟国家以外的机场内购买的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免税品,即使旅客是转乘同一航班到另一欧盟国家的机场。但旅客可于最终航段出发时或在航班上购买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免税品例如搭乘香港-阿姆斯特丹-巴黎航班前往巴黎的旅客,可于阿姆斯特丹-巴黎航段购买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免税品。
香港转机流程表

奥地利 | 澳洲 | 巴林 | 比利时 | 保加利亚 |
柬埔寨 | 加拿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塞浦路斯 | 捷克共和国 |
丹麦 | 爱沙尼亚 | 斐济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希腊 | 匈牙利 | 冰岛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日本 | 拉脱维亚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耳他 | 马来西亚 | 毛里裘斯 |
纽西兰 | 荷兰 | 挪威 | 巴基斯坦 | 菲律宾 |
波兰 | 葡萄牙 | 卡塔尔 | 南韩 | 罗马尼亚 |
新加坡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南非 | 西班牙 |
瑞典 | 瑞士 | 台湾 | 泰国 | 阿联酋 |
英国 | 美国 | 越南 |
*以粗体字显示的国家为国泰航空之航线网络









